当前位置:首页>信息中心> >堪仁波切彭措郎加慈悲开示-----《修心七义》讲解
堪仁波切彭措郎加慈悲开示-----《修心七义》讲解
发布时间:2016-08-25 点击数:2758

(接上期)

       修心之三昧耶:

   第六部分则是修心之三昧耶誓言,根本偈句中这样说:恒常修学三总义。

   第一个总义是不违修心之所承诺。针对别解脱戒、菩提心戒、密乘学处乃至是最细微的地方,只要是自己做过承诺的,都应当不沾染任何违犯过失地去守持。

    而且不要让自己的行为沦落到莽撞草率、神经兮兮、神叨叨之中去。虽然有一些人,自己实际上并没有断舍掉“我执”,但是为了让别人意识到自己已经断舍掉了“我执”,为了让别人对他产生这样的一种认知,就说“没有神、没有鬼”之类的话,然后就将本尊身语意的所依都毁坏掉。比如,有一棵神树,别人都认为这是一棵有神奇力量的,不能砍的树木,他为了体现自己没有“我执”,就把这树给砍掉;或者把大家认为是神水的地方搞混搞乱;再比方如果有人得了麻风病之类的传染病,一般情况下人们会怕感染到自己而不愿意接近那些传染病人,可他却为了故意让别人认为自己没有“我执”,就去跟这些有传染病的人在一起,或者跟乞讨的贫穷之人在一起,这就叫做莽撞草率、神经兮兮、神叨叨的行为了。如果是真正没有了“我执”的人,他根本没有任何必要特意地、故意地去这么做。只要是故意地去这么做的人,那其实就说明他是个根本就没有断舍掉“我执”的一个骗子。包括不穿衣服赤身裸行、用颅骨去吃饭,类似这样的假装自己是个瑜伽行者的行为,这些都叫做莽撞草率、神经兮兮、神叨叨的行为。我们应当把这一切行为全都断舍掉,而保持非常洁净的行履。

    接下来就是“不堕偏颇”。比如说有些行者菩萨,他能够容忍人类对自己的伤害,却不能容忍鬼神对自己的伤害;或反过来,能够容忍鬼神对自己的伤害,却不能容忍人类带给自己的伤害;或者能够容忍自己亲近一方的伤害,却不能够容忍怨敌方的伤害;或者就算是能够容忍怨敌方以及亲友方带给自己的伤害,但是却不能容忍自己疾病的痛苦;或是他能够容忍痛苦,却不能容忍喜乐。不能容忍喜乐这是什么意思呢?当一个人饱受痛苦的时候,他能将痛苦的境遇转为菩提道用,但是当他遇到喜事的时候,却没有办法将喜乐转为菩提道用。他忘掉了菩提心,他非常享受喜乐带给他的“我很开心、很舒服”的感觉,或者依于享乐就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了,而生起了傲慢心,这就叫做“迷失于喜乐”或者叫做“错乱于喜乐”。我们要断舍掉“能够容忍痛苦,将痛苦转为菩提道用,但却不能将喜乐转为菩提道用”的这种有偏颇的修行行为,应当把断舍喜乐作为修心的三昧耶誓言而时常地如此去修学。

    刚才所讲的内容,就把恒常修学三总义里面的不违自己所承诺、不莽撞草率神经兮兮、不堕偏颇这三部分给讲完了。

 

    接下来根本偈句中说的是:转化欲求住本位。

    之前我们有“珍爱自己、不珍爱别人”的想法,现在我们应该将此想法转过来,珍爱他人而放弃对自己珍爱。所谓菩萨的修心,应当尽量不要表现在外,尽可能不要让别人知道,不要向普天下广而告之。今天我做了什么,明天都要告诉别人,甚至说的比实际做的还要多。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个人就没有真正在实修。我们应当实践在内部,让自心逐渐成熟。外在的行为上则应当和自己的法友法伴一样。别人怎么做我们就应当怎么做,要和他们的行为相似。比如别人在吃什么我们也就吃什么,别人在做什么我们也就应当做什么。然后在别人没有发觉的情况下,在自相续中让菩提心逐渐成熟起来。

 

    根本偈句中还说:不说支节之残缺。

    对于他人世间的缺点过失,比如有肢体残缺、眼睛视力不好或者目盲等等,我们最好不去把它说出来。对他人在修法方面的缺点过失,比如别人犯了戒、别人的三昧耶誓言不清净等等类似这样恶语也不要去说,所有一切的行为规范都应当很寂静、调柔,应当面带笑容地去说一些恰当的、让别人能够接受的言语。

 

   接下来根本偈句中这样说:他人过错莫思量。

   总体而言我们不要去想其他一切众生的过失,尤其是不要对于已经进入佛法之门,特别是对于已经进入大乘佛法之门这些人的过失,不要思来想去。当我们看到别人的过失的时候,就要知道:这其实是我自己的不净显现所导致的,他人并没有类似的过失。佛是一个有圆满功德、没有丝毫过失的人。可是当年佛在世时,仍有很多人在说他的过失。同样的道理,当我们看到了他人的过失时,恰好表明了我们自己是有过失的。

 

   根本偈句中还说:先行净治重烦恼。

   我们应该观察自己的心相续中,五烦恼之中哪种烦恼更加严重。如果发现自己的嗔心最重,或是慢心最重,首先就应该将所有一切法的实践都作用在这个方面上,尽量去调伏它、净化它。哪怕只念一遍真言,也都要想着:是为了让这个烦恼变得更小的缘故,我在念诵。就算做任何的善行,也应当想着:这个善业是为了让一切众生得到佛果的原因我才做的,而不应当对善果抱有任何的希求和期待。这是根本偈句中所说的:“尽舍对果之希求”的意思。比如,希望通过修心来降伏鬼神等等这样的愿望;抱有希求别人夸赞自己之心而伪装自己,即使别人对自己带来伤害也表现出不生气,甚至反过来还要去利益对方等等,这种伪装出来的行为都要断舍掉。

   总之,凡是对此生所有的一切安乐幸福、美好的名声、来生的人天之安乐,以及自己能够得到涅槃之果等等类似的属于自私自利作意之结果的希求,我们全都应该断舍掉。

 

   根本偈句中间有这样的说法:弃杂毒食。

   这是什么意思呢?执著于实法为真实,尤其特别珍视自己。如果我们怀着这样的执著之心,以这样的发心为动机,而进行听闻、思维或者进行修行,不管是断舍掉恶行还是精进于善行等等的这些行为都如同于在饮食之中加杂了毒物。珍视自己和执我为真就相当于是毒一样,在此基础上去做善行,就相当于是饮食之中掺杂了毒物,因此我们就应当将这样的行为,如同对待掺杂了毒物的食物一样,舍弃掉。无论是任何物品还是自己,我们都应当对其没有任何执着的,尤如幻术一样的看待。就算是我们修行了一些善业也都应当视它们为如梦如幻。我们应当无执的修行善业。

 

   根本偈句中接下来说的是:勿义气。这里所谓的义气,只是一个比喻。

   比如,有一个心地非常好的人,同时他又是一个非常讲义气的人。你跟他成为了朋友,就算过了很多年,你也不会忘记他。如同这个比喻一样,如果有人对我们自己带来了伤害,我们就会把这个仇记在心里。就算彼此已经换了一个地方,就算已经过了很长时间,我们心里还会一直记着这件事情。如果我们是一个行者,就不应当这样做。那应当怎么做呢?当别人对我们造成伤害之后,我们反而应当具足“去利益他”的思想和行为。

 

   根本偈句中还说:勿出恶言。这个意思总体来讲是不要对他人的过错心生窃喜。不要高兴的去揭人家的老底,说人家的过错。尤其是当对方对自己说出一些难以入耳的言语时,我们也不要去报复性地对他们说一些造成伤害的话语。那我们应当怎么做呢?当别人对我们说一些的难以入耳的言语时,我们反而应当致力于去赞赏他们的功德——这是站在菩萨学处的行持之角度来说的。如果是师长对于学生,一个上师对于弟子,或者父母对于子女,怀着为了利益他们的善心对他们讲的一些难听的言语,那是有必要的,是应当讲的。

 

   接下来根本偈句中说:勿候险,不要守候于险地。

   如果别人对自己带来一次伤害,我们就会在心中记住这件事,过了很多年都难以忘失。但是我们还没有针对这件事情做出任何的报复行为,那是因为我们还没有报复他人的能力。等到未来,我们有这个能力或者机会的时候,我们就会对人家施加报复。我们不但要断舍掉这样的行为,而且我们还要尽量帮助到对方,利益到对方。就算是一些鬼、魔等众对自己造成的伤害,也都不要执著地认为这是对自己的伤害,反过来还要对他们修慈悲心,应当这样想着:一切的鬼神其实在过去生中都曾做过我们的父母,都曾对我们有过大恩。现在他们并不认为我们是他们的后代,反而陷入到自己迷乱境界之中了,他们并不知道要放弃对别人的伤害、罪业......。我们可以通过类似于这样的种种思维而去修慈悲心。

 

   下面的根本偈句中说的是:勿伤他人要害处。

   也就是说我们不要说他人的种种过失,比如前面提到的在世间有人肢节残缺,或者有人眼盲,或者有人耳聋等等这些问题。包括在修法方面,我们也不要去讲比如“人家破戒了”等等这些致命的关乎要害的话。就算是对属于非人的鬼神,我们不要通过念诵他们的命咒,(鬼、魔之属本身有自己的命咒)带给他们内心的痛苦。这个地方说的是针对这些非人的对象,不应当怀着伤害他们的心,念诵他们的命咒而给他们带来痛苦,我们不要去说,不要去念类似这样的词句。但是不能理解为不应该念诵忿怒尊的真言,不是这个意思。关于破除对这种错误理解的内容,在萨迦班智达的《三律仪辨别论》中说,这是不清净的悲心。如果怀着对鬼魔等的悲悯而不念诵猛咒,这就是不清净的悲心。

 

   接下来根本偈句中说的是:犏所驮载勿转牛。

   这是什么意思呢?这个意思说的是,如果出现了一件坏事,而这件坏事的责任本来是自己,那就不应当把这个责任推到他人身上去。比如说我自己带着电脑去到一个地方,因为自己的原因不小心把电脑摔坏了,然后我把这个责任推给别人,说是别人的责任才导致电脑坏了。这样的事情我们不应该做。类似这样的大大小小的事情有很多,尤其会在经商的高管层中,或者在师父中有较高地位的人中,发生类似这样把自己的责任推给别人的情况很多。比如说,师父们有件事情出现了过错,很多时候都会说是侍者做错了,或者是管家做错了,总之不是师父的过错。这样的事情不应该做。如果出现了一件坏事,现在的老板基本上都说是秘书做的。这些事情基本上都差不多,但是都不要这样去做。

   现在藏地也有很多的师父们,如果出现一些过错,大多数都会说是自己的侍者或者管家做错的,这样的行为并不符合菩提心的修行要求。如果两个大喇嘛相互之间出现了矛盾,不太和谐,有时候师父们自己也会说,但大多数情况下大家都会说这两个师父之间关系是好的,只不过是他们下面的侍者或者管家他们不好。像这样的转嫁责任的行为,就像把犏牛所驮的重物负载转给另外的牛一样,还请不要做这样的行为。

 

   接下来根本偈句说的是:不要争胜好领先,这也是个比喻。

   我们在进行赛马的时候,骑手想的都是“我一定要跑的最快”。过去是赛马的速度,现在基本上都在赛车的速度,赛车、赛摩托车、赛自行车等等,赛车时车手们想得全都是“我要比别人快”。如同这个比喻一样,假如说在行者当中我和他在学识差不多,我们的修行好象也都差不多,但是我自己心中却在想:与他相比,我的财物应当更多;或者,对我恭敬的承事的人要比他多;或者说,我的好名声要比他更大。类似这样的想法就好像赛马的时候骑手想着“我要比他跑的更快”一样,如果两个行者之间想的都是“我要比他获得更多的名声和利养”的话,那就和赛马时“我要比他跑的更快”一样。我们应当要断舍掉这种情况。

   而且,我们应当断舍掉各种各样、想方设法去获得更多名利的行为。比如我们想着去哪里获得更多的钱财,不但一直在这方面想办法动脑筋,而且还一直在这方面采取行动,但是却根本没有对正法进行思考和实践。这也和赛马的比喻是一样的,类似这样的思想和行为都要断舍掉,不要一味地去追求所谓的财物获得。

   那行者应该做些什么呢?不管是自己得到了很大的名声,还是说自己压根儿就没有什么名声,心都应当平等一如地对待;不管别人是很好的恭敬承事自己,还是别人没有恭敬承事自己,心也应当去公平对待。不管我们是否有广大的名声,还是有没有获得更多的财物,都应当不出现因“得到而欢喜,得不到而沮丧”的行为。世间人因为得到收获就欢喜,得不到收获心里就沮丧,他们本来就是那个这样子的;但是如果一个行者是这样子的,那他就应当感到羞愧。

 

   接下来根本偈句说的是:勿做颠倒之禳解。这里举个例子:自己的心里实际想的是我必须要到一个更好的地方,我应该得到那个优胜的结果;为了达到自己最终得到优胜的目的,现在暂时就表现得自己好像能够承担一点失败的样子,以显示自己是个行者。这样的做法是不应当有的。

   或者是为了息灭一些疾病、息灭一些魔障、回遮一些违缘(也就是为了所谓的禳解灾殃),然后就去进行这样的修心内容,实际上这种行为就等于是把这个很大的自他交换菩提心的殊胜方法,用在了很小的一件事上,相当于我们所说的杀鸡用牛刀,这也是不合适的。也就是说,这种做法其实已经落到颠倒之法里面去了。不要这么去做。

   不管是否出现疾病,不管是否出现违缘,不论出现任何的苦乐境遇,我们都应该是平等一如地对待,都应当打消自己的得失顾虑之心。比如说,如果自己得了疾病,那就不应当有“我怎样才能不让这个疾病出现”的顾虑之心;如果自己没有得病,也不要顾虑着“万一我得了什么疾病”的顾虑之心。不管有没有出现疾病,都要平等对待。也就是说,得病了,需要修自他交换菩提心;没得病,也需要修自他交换菩提心,应当如此平等面对。针对违缘、恶缘、伤害等也是一样,不应当有得失顾虑之心,而应当尽可能破除顾虑之心。

   甲色涛美(水银洞无著菩萨)也是这样说过的,如果因为一件小小的事情,比如说针对鬼、魔之恼害的禳解等等,我们运用了自他交换的菩提心方法,就像刚刚所说的把很殊胜的方法用在了小小的一件事情上,这实际上已经落入到颠倒里了。

   所谓的修法应当是烦恼与念头作为对治方才是对的;而不应该让它作为烦恼与念头的助长方和维护方。所以说,所谓的颠倒之法或者邪法,并不是在讲别的一个宗教或者别的什么样的派别。如果我们心相续中间有了常见,所谓的常见就是认为自己的这个我是存在的,认为自己的这个身体是真实的,认为外在的东西也都是真实的,这就叫做常见。如果有这样的观点,那就叫做他具有常见。并不是说只有外道有常见而佛法的信徒就没有常见,并不是这样。尽管佛法中并没有讲到恒常的观点,但是我们佛法的行者如果心中有了“执著真实”的念头,那就等于说是他已经有了常见。同样的道理,所谓的“断见”,比如顺世派外道,他们所持的观点就是断见,而在佛法中间却根本没有说断见。但是修行佛法的人,如果他认为“没有前生后世、因果报应”,如果他有这样一种见地,那就是断见。不管认为自己是信佛法的,还是认为自己是修行佛法的,只要有了不信因果不虚的这种观点,其实就是断见了。如果我们纯粹把常见、断见认为只是别人才会有的情况,而不会认为自己有,那就错了。要是我们自己的相续中间有了类似常、断的观点,其实我们就已经入了邪法,我们已经走入到颠倒里面去了。

   而且如果认为自己修得很不错,认为自己修得很殊胜、很优异,这也就是颠倒之修了。以前的师父们这样说过:“认为可以不修了,其实恰好表明你应该修”。如果有一个人认为自己现在已经修好了、现在已经修成了、可以放下不修了,这应当恰好是表明了他还没有修好、他还没有修成。一个真正很好的行者,真正是一个修得不错的人,他只会想着“我还要继续修”,并不会想着“我现在可以不修了”。直到成佛之前,根本不可能出现不需要修了的这种情况。如果一个人有这样的思维“我现在已经修得很好了,我现在可以不用修了”,等于说他执著地认为自己已经非常了不起了,那就叫做已经修颠倒了或者叫颠倒修了。

   在行持方面,如果我们的行持和我们所受持的三律仪是相一致、相符合的,那就是很好的行持。如果和自己所领受的律仪不相符合,那就叫做颠倒行持。见地、修行和行持这三个方面都可能出现类似这样的颠倒情况。这些并不是在讲有关别人的故事,而是应当配合着我们自心去应用、去观察,因为我们很容易发生这样的问题。

   我们将正法中符合量理、符合标准的这些见与行与我们的行为作对比,如果出现了违犯,无论是自己还是他人,不管是高高在上者还是位处下劣者,无论是谁只要有了违反的行为,都叫做颠倒法。依于这样的原因,最后就会进入到轮回中,尤其是进入到恶趣中去。比如说过去有修断法的人,他却修颠倒了,叫做黑色魔之颠倒断法。

   还有一种情况是针对疾病用药的颠倒,比如说藏药,按藏医来说,对待一个病人,首先应当判断他疾病的阴阳寒热,但若不懂这个病人的阴阳寒热,就给病人施了药,如果这个病人本身得的是寒病,他给的药却是进一步的寒凉之药,那这就叫做颠倒之药。跟这个情况类似,如果我们的见、修、行都如此颠倒的话,那就叫做法的颠倒、邪法。

   有些人认为颠倒之法并不是这样的,他们认为的颠倒之法是另外的一种的情况。比如说他会认为颠倒之法是指的某个师父写的一些法门,把那个叫做颠倒之法;有些人把这种颠倒之法认为是从伏藏里面发掘出来的法,他把伏藏法指认为是颠倒之法。在这部论著里说的这是什么情况呢?就是他们对于某个师父写的法门,或者说掘藏师从伏藏里掘出的法门,他们根本连这些法卷的哪怕一章都没有翻过、没有看过,然后就说“是那个人写的法,那就是颠倒之法”,纯粹是口头上的说法“因为是掘藏而出的法,所以就是颠倒法”等等,类似这样的说法,是宗派与宗派之间的贪嗔之心所激发出的言语,所以这属于恶业。还有的说法是基于写这个法的人本身有些行为可能不是很好,然后就仅凭外在不好的行为,说他写出来的这个法本身就是颠倒之法,等等。

   那么这里说的意思是什么呢?除了圆满佛以外,人和人之间要互相评判对方的心里是否好坏,实际上是没有办法判断的。因为我们没有神通力,所以我们只能对对方修清净观。如果他所说的法是符合量理标准的,就算写这个法的人和我之间不和顺,但是我没有任何理由说他的法是颠倒之法、是邪法。萨迦班智达也说,如果一个人他说法说得很好,哪怕他是一个普通凡夫,我们也可以从他那里去受法。所以我们应当观察的主要对象是这个法本身是不是如理如法,而不应当把注意力放在观察自己和这个人的关系是不是和顺的角度上,包括这个人的地位是否高低,外在行为是否端正也都不是用来观察法的标准。

   这里举个例子,有两个人在卖金子,一个人是很穷很穷的人,但是他卖的是纯金;另外一个是很富的大老板,他也卖的纯金;从人的角度来讲,他们有穷富的差别;但是他们卖的金子的品质却是一模一样的,是没有任何差别的。因此我们没有办法说富人卖的金子就比穷人卖的金子质量更好一些。这样的观点本身就是错的。反过来,如果两个人卖的都是假金子,逻辑是一样的。

   如果与法相一致的,不管这个人的地位是高是低,都得说“与法一致”;与法不一致的,也不管这个人的地位是高是低,也都得说“不一致于法”。所以,佛也亲口反复地说:“不要依于人,而要依于法”。在现在这个时代,对这样的法义要仔细地加以领会,这是非常重要的。为什么呢?因为现在很多人都把这个反过来了,我们现在是“不依于法,而只依于人”。

 

   接下来根本偈句中说的是:勿令本尊沦为魔。

   在我们不断地对自他交换菩提心进行修习的时候,如果自己烦恼反倒越来越盛,认为自己修的很不错,骄慢之心反而越来越重,自相续反倒越来越僵化顽固,那就相当于说我们认为“这是本尊”,但实际上自己却在修一个魔的情况一样。这样一来,就等于说把本尊就修成了魔,把正法就修成了非法,已经变成了这样的情况。我们应当随着自己不断地修法,随着我们不断地修心,我们心相续中的烦恼应当越来越小,傲慢心应当越来越小,贪嗔之心应当越来越小,执著心应当越来越小,总之我们的心应当越来越调柔。不管我们自己身处高位还是普通凡夫,甚至是比较下劣的人,我们都应当把自己当成是别人仆从中最末位、最差的一个仆从。我们应当没有傲慢心的安立自己的位置。

 

   接下来根本偈句说的是:为喜乐支勿求苦。

   作为自己能够求得喜乐的支分,不要有带给别人痛苦的想法。比如我是一个喇嘛,在藏地如果有人过世了,我就应当过去给他念超度。在那个时候,他们多多少少会供养给我一些物品或者钱财。如果我习惯了,然后想着如果还有别人死去,那我就还会获得更多的东西,如果再多死几个人的话……。那就等于说为了自己能够喜乐之故,作为其支分,而去寻找别人的痛苦。

   包括一些同修和同住的出家师父们,如果有个同修师父去世了,那他的佛像啊,他的那些法器啊,就都可以成为我的了。类似这样的想法都不符合菩提心。

   再比如,我和他的情况差不多,别人对我们的恭敬程度和信心程度都差不多。如果我想着:“如果他死了,别人就会只针对我一个人有这样的一个信心,只会对我一个人好”。如果是这样想法,也都和菩提心不相符了。同理,对自己并不喜欢的敌对方,假如自己心里面想的是“如果他死了就太好了”类似这样的想法都等于是为了自己的喜乐,作为支分,而希望别人能够遭受到他所并不希望遇到的痛苦,这都是不合适的,应该断除。

同样的道理,在家居士们的修行中,类似这样的想法也不应该有。比如在城市里,孩子想着如果自己的父亲早早地死了,那房子就会成为我的了等等类似这样的想法都不应该有。比如说有两家做着一模一样生意的公司,“如果他的资金链断了,生意垮掉了,那就只留下我一家了,我就好了”等等类似这样的想法全都是不符合正法的,不应当有。

   再举藏地为例,比如,妈妈的脖子上挂着九眼珠、珊瑚等等各式各样的宝贝,她的女儿如果想“妈妈早一点去世,那些宝贝可能就会落到我头上”等等类似这样的想法,都不应该有。大家可以通过自己的思维,类推出很多地方都可能会有的类似这样的想法,我们应该防范这样的想法。

  (未完待续)

在线客服